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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格生物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的一笔应收账款

所属地区 上海 - 奉贤 预算金额
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日期
招标单位 国格**********公司 招标联系人/电话
代理机构 上海*********公司 代理联系人/电话
  • 公告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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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公告

  • 拍卖类型:
  • 资产拍卖
  • 标的名称:
  • ****
  • 标的编号:
  • *
  • 标的类型:
  • 债权
  • 拍卖次数:
  • *
  • 拍品数量:
  • *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拍卖机构名称:
  • ****
  • 拍卖开始时间:
  • ****年**月**日
  • 结束时间:
  • ****年**月**日
  • 起拍价:
  • *******.**元
  • 保证金:
  • ******.**元
  • 联系人姓名:
  • 刘先生
  • 联系人电话:
  • ***********
  • 处置机构名称:
  • 成交价:
  • 详细地址:
  • 徐州市丰县南环路南侧丰黄路东紫金花园**号楼*-***
  • 标的状态:
  • 流拍

****市****区人民法院
执行裁定书
(****)沪****执****号
申请执行人: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,住所地****
市****区肖塘路***弄**号*层。
法定代表人:****、法定代表人。
委托代理人:宋宇。
被执行人:祝凤蕾,男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汉族,住
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店镇马庄村*队***号。
被执行人: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,住所地徐州市丰县
南环路南侧丰黄路东紫金花园**#号楼*-***。
法定代表人:祝凤彬,法定代表人。
被执行人:祝凤彬,男,****年*月**日出生,汉族,住
徐州市丰县中阳里街道紫金花园**幢*单元***室。
被执行人:黄涛,男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汉族,住新
疆福海县福海镇建北*路**号*单元***室。
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与祝凤雷、江苏典奇国际贸
易有限公司、祝凤彬、黄涛买卖合同*案,本院作出的(****)
沪****民初*****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因义务人祝凤蕾、江
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、祝凤彬、黄涛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
定履行义务,权利人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
执行。本院于****年*月*日立案执行,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
通知和财产报告令,责令其限期履行上述义务,并承担执行费
*****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。
本院在执行过程中,依法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:
*、向祝凤雷、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、祝凤彬、黄涛
发出执行通知书,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
传唤其接受调查询问,并报告财产状况。
*、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、车辆登记部门、证
券机构、网络支付机构、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,查询被执
行人名下的财产。
*、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,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
被执行人名单。
经与申请执行人约谈,本院已告知本宾的执行情况、财产调
查措施、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
后果等,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
供执行财产线索,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以上事实,有本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相关材料、谈话笔录
和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材料等证据证实。
本院认为,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,本案被执行人祝凤雷、江
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、祝凤彬、黄涛暂无财产可供执行,故
无继续执行的条件,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据此,依照《最高人
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》第**
**条规定,裁定如下
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,可以再次申请
执行: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,并及时告知本
院。
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
当事人,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,
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*****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。
审判长顾成
审判员
判员李永林
应区
*
*年*月***日
本件与原水核对无票
书记员蒋斌
****市****区人民法院
民事判决书
****)沪****民初*****号
原告: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,住所地****市****
区肖塘路***弄**号*层。
法定代表人:****,事长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宋宇,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张露,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: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,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丰
县南环路南侧丰黄路东紫金花园**#号楼*-***
法定代表人:祝凤彬,经理。
被告:祝凤彬,男,****年*月**日生,汉族,住江苏省
徐州市丰县中阳里街道紫金紫金花园**幢*单元***室。
被告:祝凤雷,男,****年**月**日生,汉族,住江苏省
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马庄村*队***号
被告:黄涛,男,****年**月**日生,蒙古族,住新疆福
海县福海镇建北*路西**号*单元***室
原告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国格公司)
诉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典奇公司)、祝凤彬、
祝凤雷,黄涛买卖合同纠纷*案,本院于****年*月*日立案后,
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后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
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
点工作的决定》,依法转为普通程序,由审判员独任审理,于****
年**月**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露到
庭参加诉讼。被告典奇公司、祝凤彬、祝凤雷经传票传映无正当
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黄涛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,未到庭
参加诉讼,本院依法缺席审理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原告国格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*.判令被各典奇公司返
还原告货款人民币****,***元(以下币种同)并支付以
*******元为基数,自****年*月**日起,至实际清偿日止,
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*倍计
付的违约金;*.判令·被告典奇公司偿付原告律师费损失**,***元;
*.判令被告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对上述第*、*项费用承担连带
还款责任。事实和理由:****年*月**日,原告国格公司与被
告典奇公司通过网络签订了*份《产品购销协议》,约定由原告国
格公司向被告典奇公司购买**吨进口熔喷布,规格型号为医用
********.****,单价每吨***,***元,总价款为****,***元
并就交货时间、产品质量、违约责任等作约定。协议签订后,原
告国格公司于签订当日即依约向被告典奇公司支付**%的货款即
*******元。后因被告典奇公司无法提供协议约定的货物,邀
向原告退还部分货款***.***元。对尚欠的****.***元款,
被告典奇公司于****年*月**日通过微信向原告出具了*份《还
款承诺书》,承诺:被告典奇公司与原告终止协议,剩余****,***
元货款在****年*月**日前全部退还,逾期每日承担*.*%的违
约金,直到实际全部退还为止;如因此发生诉讼的,由原告所在
-**
地法院处理,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、诉讼费等由被告典奇公司承
担。被告典奇公司的*位股东即被告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也在
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。原告认为债券
应当依约清偿,现被告典奇公司的返还货款的期限已经届满,但
*被告却未履行还款义务。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故原告向法
院提起本案诉讼。
被告典奇公司、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未作答辩。
原告国格公司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《产品购销协议》》中
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、还款承诺书、律师费
合同及发票等证据。鉴于被告典奇公司、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
未到庭应诉,本院对原告出示的上述证据进行审核。原告出示的
上述证据,与原告主张的相应事实具有高度关联性,本院均予以
认定并在卷位证。基于上述认定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,本院
对原告诉称的上述事实予以确认。
本院认为,合同解除后,已经履行的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
性质,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、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、并有权要
求赔偿损失。现因被告典奇公司无法提供货物面解除了涉案买卖
合同,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尚欠的货款*******元,并有权
要求被告典奇公司赔偿因逾期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。原告自愿
调低被告承诺的违约金计算标准,要求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
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*倍来计算逾期还款的利息损失,
不违反法律规定。关于原告的律师费损失,被告典奇公司在承诺
书承诺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、诉讼费等损失由其承但,故原
告有权要求被告典奇公司偿付其律师费损失**,***元。被告祝凤
彬、祝凤雷、黄涛承诺对被告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,故应
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。*被告在本院依法传唤后,无正当理由未
到庭应诉,又未向本院提交答辩材料,应视为自愿放弃对原告主
张进行抗辩等诉讼权利,相应法律后果应当由其自行承担。
综上所述,原告国格公司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,本院予以支
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***条、第*****
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**条第*款、第***
**条规定,判决如下:
*、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*
日内返还原告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货款****.***元
*、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*
日内偿付原告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以*******元为
基数,自****年*月**日起,至实际清偿日止,按同期全国银
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*倍计付的逾期还款
违约金;
*、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*
日内偿付原告国格生物科技(****)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**,***
元;
*、被告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对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
限公司的上述第*,*,*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
如果未按木判决指家的期间原行给付金公义务,应当依照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*直***条文规定,加倍支付退
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案件受理费**,***元,公告费***元,保金贵****元,由
*
被告江苏典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、祝凤彬、祝凤雷、黄涛共同负
担。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归决书送达之日起**日内向本院递交
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****市第*中
级人民法院。
审判员沈秋峰
**年月*日
书记员韩青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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